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从11月份开始报销2018年下半年医药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号及单据整理
预约取号:10月23-26日为在职教职工与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预约取号时间,本次医药费报销,继续集中一次性预约取号,报账中途不再办理预约取号,一人一号不得重复。
填写单据:取号同时领取一张“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单”,先填写单据上的基本信息,如:在表头填写单位、个人电话、工号,姓名,预留报账人联系电话;填写单据数量,医药费收据总金额等。
请将医药费单据整理粘贴好(住院票据不需粘贴),粘贴单大小为:长:26cm,宽:12.5cm,一次性来医院报账,不受理二次报账。同时将填写好的报销单粘贴于医药费单据封面。
二、发号规定
统筹每天发90个号(当日有效),其中:1至50号为上午报账时间,51至90号为下午报账时间。教职工每天发120个号(当日有效),其中:1至70号为上午报账时间,71至120号为下午报账时间。
离退休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医药费报销不需预约取号。
三、报销所需携带的证件及签批
报销医药费的教职工、学生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校医院院长办公室(医院301室)签字,之后到财务部(医院303室)报销。
人员类别 |
医疗类别 |
携带材料 |
职 工 |
门诊医疗费 |
医疗证(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单、就诊医院病历、门诊医药费收据、门诊医药费清单(明细); |
住院医疗费 |
医疗证(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单、住院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明细)、出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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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女 |
门诊、住院医疗费 |
统筹证、转诊单、就诊医院病历、门诊医药费收据、门诊医药费清单(明细),住院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
学 生 |
门诊医疗费 |
医疗证(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单、门诊医药费收据、门诊医药费清单(明细)。 |
住院医疗费 |
找医保办(医院310室)王老师办理,电话67885891 |
四、到账时间及账户
校医院财务部将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医药费报销金额直接转至个人相应银行帐户,其中:教职工医药费转到中国银行卡,离退休人员转至工商银行。
本科生、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款打到学号对应中行卡上,住院医药费用在医保办报销。
五、报销时间
预约、取号时间 |
报销日期 |
人员类别 |
报销时间 |
10月23-2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4:00 |
11月1---2日 |
统筹(职工子女,持统筹证) |
上 午 8:00――11:30
下 午 2:00――4:30 |
11月5---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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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15-16日 |
在职教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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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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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 8:00-8:10 取号(不需取号) |
12月4---5日 |
汉口离退休(4号现场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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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13日 |
大学生、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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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21日 |
本部离退休 |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报销仅限于2018年下半年发生的医药费。
2.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的师生请先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后,再持理赔单原件、发票复印件、清单等在上述时间内集中报销。
3.医药费集中报销期间(11,12月),周一住院结账暂停,住院借款照常(每周一、周五)。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