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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有后遗症吗?治疗药物会造成人体损害吗?

发布时间:2020-05-22发布者:王燕浏览次数:

当前,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数万病人获得治愈,绝大多数都已康复回家,逐步恢复正常生活。但许多康复患者及其家属仍然担心新冠肺炎的“后遗症”等问题。为回应关切,5月15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独家专访了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专家组副组长、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胡克教授,释疑解惑。


问: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肺部纤维化问题普遍存在吗?

胡克:与任何一种疾病一样,新冠病毒侵入人体后,会给机体造成不同的损害,损害程度因人而异。轻者类似于普通感冒,表现发热而在数日后自愈;重者出现呼吸衰竭等各种脏器功能损害,乃至死亡;还有不少新冠肺炎无症状或症状极其轻微,甚至表现为无症状性肺炎。这与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以及2009年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期间的情形相类似。

新冠病毒对肺部的损害最大。这种病毒通过呼吸道进入肺部并发生肺炎,严重者导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和严重低氧血症,但对机体的影响并不仅限于肺部。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冠病毒可以随着病毒血症进入机体的任何组织和脏器中,并造成损害,但这仅见于少数病人,并不意味着每个病人都存在着多脏器功能损害。其他的病毒性疾病也有这种表现,例如,腮腺炎病毒可引起睾丸炎,流感病毒可导致脑膜炎,肠道病毒可引起爆发性心肌炎。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已经康复的新冠肺炎患者而言,没有必要过分担心发生于别人身体上的损害就一定会发生于自己。

另一方面,新冠病毒对机体的损害主要发生于急性期,而患者在得到适当的治疗后,这种损害绝大部分均能恢复。在我国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有关出院标准中明确写道,“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是出院标准之一。这就意味着患者在出院时,肺部病变大部分都吸收了,仅少数患者可留下少许纤维条索状阴影。而这种条索影对机体的通气功能几乎不产生影响。

早在一个多月前,武汉市的一些医院已经启动对新冠肺炎患者康复早期的随访工作,发现正常出院的新冠肺炎患者,即使CT上仍显示少许肺纤维条索影,他们的肺通气功能正常。根据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的经验,遗留的肺纤维化病灶大多可随着时间而自行吸收,而真正留下肺纤维化者甚少。所以,建议患过新冠肺炎的患者不要为此过多焦虑。当然,需要大家配合相关部门的安排,定期接受康复期检查,专业人员会定期评价您的脏器功能,并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问:新冠肺炎治疗过程中使用的药物会造成人体损害吗?

胡克:药物对身体的损害历来受到重视,中国的老百姓都知道“是药三分毒”这句俗语。但在治疗新冠肺炎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药物几乎都是“老药新用”。老药的一个好处就是安全性相对更高,副作用少且为医务人员所熟知。常人比较担忧的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是一把双刃剑,利与弊均存在。但与2003年“非典”时期相比,医生在使用激素治疗新冠肺炎时已经更加谨慎,使用指征更严格,使用时机更加合理。迄今尚没有发现一例因使用大剂量激素引发股骨头坏死的病例。其他药物如抗病毒药物和抗感染药物等,均可能引发肝肾功能损害,这都是药物本身代谢所带来的问题,并非只针对新冠肺炎患者,也就是说,任何人因其他疾病而接受这些药物都存在肝肾损害的可能性。

问:一些治愈患者担心远期后遗症问题,目前专家如何判断?

胡克:有一些患过新冠肺炎的人担心在2至3年后再发生后遗症。理智地说,这种担心是没有什么科学根据的,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总体而言,远期后遗症一定在近期已经发生了。如果近阶段没有相应症状,而主观推断今后可能有后遗症,这显然是一种臆测。

总之,对于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在现阶段,尽快融入正常的社会活动至关重要。其次,接受有计划的健康检查是必要的,相关管理部门和科研部门已经开展了对新冠肺炎患者的监测和康复计划。严谨的科学研究结果将会是一些问题的最终答案。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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