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通过学校按时交纳医保费用的大学生,休学期间(含一年但不超过一年)可以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答:部分学生在入学前(如精准扶贫、低保、特殊困难人员),原籍参保单位可能已对其参保资格做了限制,导致高校参保账户无法为其参保。此类学生需回原籍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政策可咨询原籍医保局。该类学生缴纳的参保费在每年参保工作结束后原路返还到学生的银行卡上。
答: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高校参保账户无法为其参保。应自行先到原参保如何参加单位办理停保手续后方可通过学校统一参保。
答:获得毕业证的学生,在注销学籍后(约每年6月30日左右)其学生门诊医疗保障待遇停止,住院医疗保障待遇可享受到当年12月31日。
答: 毕业生须暂停大学生医保后才能参加职保或次年的城乡居保(参保地不能为学校),暂停大学生医保须自行线上办理,操作如下:
(1)湖北省内学生微信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找到“在线办理”,点击“居民参保登记、停保”→“居民参保暂停”,选择“为自己办理”或“为他人办理”并确认参保地,之后填写带星号的必填内容(中断原因填“其他原因中断缴费”),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暂停参保。
(2)省外学生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后按提示进行操作。
答: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针对住院和因发生意外导致的门诊急症的学生,在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赔付后,给予二次赔付。从而减轻大学生的经济负担。由专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医疗保险,学生自愿购买。咨询电话:18571584206
答: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必须首先前往校医院门诊就医,享受门诊待遇。如果因病情需要外转诊治者,由校医院的医生根据病情,开具转诊单到相应定点医院(见附件1)就诊。非急症未经校医院同意自行在校医院以外医院就诊者,医疗费自理。没有事先开具转诊单,不能补开转诊单。
答:因病情需要转到外院门诊治疗的,由校医院接诊医生在病历上注明转诊建议,并开具转诊单。转诊单有效期为一周。转诊一般限转一科,一张转诊单限一次就诊。
答:(1)大学生经学校批准在外省市开展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因患急性病需要就医时,可至当地医保定点医院诊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2)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回家期间,因患急性病(如急性阑尾炎、肺炎等)需治疗时,可就近在居住地的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非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3)休学期间:门诊可就近在公立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时需提供休学证明)。
答:(1)可拨打120急救中心或直接到学校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见附件1);
(2)急症无需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学生个人垫付后,按有关规定报销结算。
答:应按照校医院普通门诊就医流程,办理相关转诊手续,开具转诊单,方可在原急诊就诊医院继续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