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期是怎么规定的?医保资金如何筹集?个人如何缴纳?
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期按保险年度计算。具体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大学生医保资金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筹集,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60元。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高校负责代收,并出具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凭证。
2、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包括哪些?
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包括三个方面: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
3、在一个保险待遇期内,医保基金可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大学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3万元(含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费、转院定点医院住院费、治疗门诊重症和市外医院治疗发生的住院费用)。
4、大学生医保的用药、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如何规定?
大学生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参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超出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5、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如何管理?
大学生的普通门诊由各高校负责管理。大学生门诊须在高校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不得低于70%。
6、大学生怎样就医?
⑴大学生普通门诊,由各高校制定具体办法报市医保中心备案后组织实施。⑵住院治疗,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⑶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应持本人身份证和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7、什么是住院起付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应由个人先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低于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8、住院起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医保基金按什么比例支付?
医院等级 | 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 | 800元 | 60% |
二级医疗机构 | 400元 | 70% |
一级医疗机构 | 200元 | 80%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00元 | 80% |
9、大学生使用乙类药品和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多少?
大学生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以下简称门诊重症)和住院治疗使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内乙类药品的,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相关规定执行。
10、大学生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医保基金支付的比例是多少?
大学生按规定使用的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属国产的,医保基金支付65%;属进口的,医保基金支付50%。
11、大学生突发急病在非定点医院和定点转诊医院发生了门诊紧急抢救后转住院如何申报?
大学生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在定点转诊医院门诊紧急抢救转住院后(指抢救当日转入病房),该生应在入院的3日内,到所属高校备案,由高校到所属社保处备案,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有关医疗费用。
12、门诊紧急抢救转住院的费用如何结算?
⑴大学生因危、急等情况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转住院治疗的,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结算。⑵大学生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转院定点医疗机构紧急抢救所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用现金垫付。⑶紧急抢救未办理住院手续的,由各高校按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13、大学生如何申请办理门诊重症手续?
大学生需办理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以下简称门诊重症]手续的,由高校持该学生近期在医疗机构就医的相关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到所属社保处办理门诊重症申报手续。社保处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为该学生进行病情鉴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社保处根据本人意愿,就近为其指定一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发放门诊重症专用病历 。
14、医保基金支付门诊重症费用的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大学生在门诊治疗重症的,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70%。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详见附件。
15、参保大学生在寒暑假、休学、实习期间,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申报?
寒暑假、休学、实习期间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由高校开具相关情况的证明,携带该学生的相关医疗资料,到所属区社保处办理报销手续。
16、大学生个人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1)寒暑假、休学、实习期间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转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市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规定办理。(2)经批准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时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市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规定办理。
17、哪些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在国外、境外治疗的; (2) 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5)美容、减肥等手术;(6)酗酒造成意外的
18、原办理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门诊重症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后是否需要重新申报?
大学生参保前已办理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门诊重症的,由学生本人到所属区社保处办理申请停保(职工医保)、变更手续(居民医保门诊重症)。
19、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时有何规定?
医院使用乙类药品和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以及自费项目,需经大学生本人同意。
中国地质大学大学生医疗保障的有关问答
大学生参加医保的基本原则
1.为什么我校大学生都要参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国务院于2008年发布文件,要求将高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使全国的大学生能享受的医疗待遇,解决高校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医疗问题。湖北省、武汉市发布文件大力推动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我校为切实保障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基本医疗需求,响应省市政府关于大学生参加医保的号召,动员我校大学生自愿参加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我校全日制普通大学生都可以参保。研究生中的在职类、委培类、定向类(部分)、强军类因这些学生有单位、有生活费等收入,不能参加大学生医保。国家对在华留学生有规定,不参加医保。港澳台、华侨大学生与大陆学生待遇一样,可以参保。
3.大学生参保的时间、保险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学生参加医保后,保险期限为参保当年9月1日(新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8月31日。
外校转入、延长学习期限的学生应及时缴纳参保费,办理参保、续保手续。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由个人缴费,学校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可继续享受有关医保待遇。
因毕业、转学、退学和出国(境)等原因办理离校手续时收回学校发放的病历本,停止大学生的医疗待遇,所缴纳当年的参保费不退。学生自注销学籍次日起其医保待遇自行停止。
4.大学生参保费如何缴纳?
新生入学、延期毕业的学生缴纳医保费时按当年社保部门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财务处从其个人的与学校关联的中国银行卡中扣除;如批扣未成功将直接影响其个人该年度保险资格。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鄂价费【2010】156号文精神,医保费由学校在收取学费时按学生学制一次性代收。
保险费= 60元/年x学制;
延期毕业的同学如想续保,在每年的9月 31日前到学工处或研工部就业办统一登记,同时确保其个人银行卡上有足够的金额方便财务处统一批扣。延期续保工作不对个人,过时不再办理。
保险费= 60元/年x延期年数;
5.大学生参加医保有时间规定吗?为什么不能随时参加?
大学生参保缴费有时限规定,即秋季新学年开始的两个月内(9月1日至10月31日)是学校批量办理的时间。在此期间缴费的学生的参保资格从9月1日算起。10月31号至当年12月25号,未缴费的学生可以继续申请参保,其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从下个月1日算起(在参保起始前发生的任何医疗费均不能报销)。跨年后大学生医保上传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新的参保申请。
6.入学前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还能参加大学生医保吗?
入学前参加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应到原参保单位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在大学生医保网注册时会受限制,不能注册。
大学生参保后的就医规定
7.为什么住院、门诊的定点医院不一样?
大学生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大学生医保)主要承担的是住院医疗和门诊医疗保险(含普通和重症门诊)。普通日常门诊的部分是政府委托学校来承担的。学生住院医疗和门诊重病医疗的定点医院是武汉市规定的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须转诊的医院必须是学校指定的医院,所以两者不一样。
8.参加医保后,大学生门诊怎么就医?
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合理使用有限的医疗经费,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先在校医院就医,由校医院的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在校医院治疗或转诊到相应医院。请注意,门诊转诊仅限本市学校指定的门诊转诊定点医院。
9.参加医保后,大学生住院怎么就医?
学生患病后要求必须先到校医院就医,(医院24小时有人值班),校医院医生根据病情建议留院治疗或转到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治疗。请注意,住院的定点医院仅限于本市(同济、协和不属住院定点医院)。
10.大学生休学、异地实习、交流学习期间、寒暑假期间在异地(限大陆内)怎样就医?
大学生休学、异地实习、交流学习期间、寒暑假期间在异地就医分为两种情况:a.因急症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的门诊治疗。如是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须在医院规定的时间报销(报销时间见医院网站和各院系院办通知),
11.学生参加医保后怎么不发医保卡?没有医保卡凭什么住院就医?
武汉市社保局没有为大学生制作医保卡,住院的有效凭证是本人身份证,学生在住院时一定要提供身份证并向医生说明是大学生医保才能住院,如情况紧急未带身份证可先自费住院,须在入院3日内凭身份证何由自费转大学生医保。
12.休学期间能享受医保待遇吗?
休学期间只要是按时缴纳了保险费就可以享受医保门诊重症和住院待遇。
13.港澳台、华侨学生和大陆学生的待遇一样吗?
上述学生只要缴纳了医保费,在大陆就医时同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医疗费用的支付和报销
14.我校大学生在武汉市住院怎么缴费?怎么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我校大学生在武汉市住院有两种情况: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和在外地定点医院住院。
在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可直接享受大学生医保,出院时按医保结算费用支付个人费用即可,入院时向院方出具本人身份证登记入院。如果同时参加商保,出院后需备齐住院收据、汇总清单、出院小结、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到学工处或研工部办理商保理赔。
异地定点医院住院见第17条。
15.在异地的住院费如何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报销有时间限定吗?
大学生在异地突发急病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因紧急情况需在外地住院,必须先申报武汉市医保中心居保科(电话:59598535),获得批准方能异地转院就诊,在异外定点医院住院需全额缴纳住院费。报销时需提供住院收据、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到所住医院病案室复印临时医嘱、长期医嘱、住院病历首页、手术记录、麻醉单、化验单等,同时还要准备个人申请报告(报武汉市医保中心审批)及院系证明,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医保办公室办理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手续;一份自己留存,等待大学生医保报销后再报商业保险,这些材料中所提及的如没有发生费用的就不需准备。(例如:没有手术就不用准备手术记录)。
如是寒暑假在老家突发疾病而户口关系已转到学校,还要提供户籍关系证明(可到学校户籍科提取户口材料复印)。
16.大学生的就医哪些疾病可以报销?
大学生住院和门诊重症的可报销疾病和治疗项目见《武汉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武劳社[2001]117号)文件。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增加了一条限制,即入学前已患疾病不予报销(如肿瘤、某些男性手术等)。
17.门诊报销(指有医生转诊单并有院长签字批准的)须准备哪些资料,怎么办理?有时间规定吗?怎样得到通知?什么情况不能报销?
门诊报销(指有医生转诊单、院长签字的)要求准备以下资料:医院收据、就诊医院病历、学校病历、就医处方附联或药品明细单、检查报告单,医生转诊单(并有院长签字批准的),按校医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办理报销手续。
每个保险年度医疗费用报销三次,报销时间大致定在每年6月与12月及次年1月份左右,具体时间见学校办公网、校医院网站和各院系通知。
如未经医生转诊自己私自外出就医的一律不能报销。(医院24小时有人值班,)
离开中国大陆的任何医疗费均不报销。
18.大学生就医时所用药品有规定吗?需要用乙类药品和超范围药品等如何付费?检查、治疗项目怎么规定?
大学生就医药品的规定是医保用药范围内。医保药品分甲类和乙类。用甲类药品医保按全额折算报销,乙类药品需先付10%后再折算报销。超出医保用药范围的药品由个人自费。检查项目、治疗项目的报销规定与此相同。
19.在校医院就医有优待吗?
校医院是学校为保证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所设的专门医疗机构,同时也是政府指定的大学生日常医疗的服务和管理机构。虽然我校校医院是一级医院,但就医环境好,病房宽敞、收费低廉、不乱收费,有你熟悉的医生和护士,她们技术好、有着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精神。校医院对本校学生收费也未按一级医院的收费标准执行。在校医院门诊治疗时学生只负担10%的费用。
我校大学生参保后住院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及参保学生:
我校大学生已参加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保证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大学生参保后住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参保时限:参保时限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的学籍注销后住院待遇仍可享受到当年8月31号。
二、大学生住院需注意以下事项:
1、住院就诊医院:武汉市所有医保定点医院。
大学生患病先到校医院门诊就诊,如需到外院住院(限武汉市内),可直接凭身份证到定点医院住院(同济、协和不在住院的定点医院范围内,即这两家医院不属于医保定点医院,如一定要去需全额自费)。
2、如特殊原因需转武汉市外医院就医,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书记签字盖章→→校医院院长审核签字→→校医保办工作人员到东湖开发区社保处办理申请转诊批准后方能住院。上学期间不允许转往市外。
三、大学生在本市定点住院时需注意:
1、在定点医院住院的有效凭据是本人身份证(无医保卡)。住院费分为两部分:医保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用身份证登记住院,只需交纳个人支付部分。
2、如果定点医院住院处不能以身份证形式办理,则需要先找该医院的医保办办理入院,如还不能办理入院手续,请一定尽快与学校医保办联系。
未带身份证入院,请一定于3日内到所在医院补齐入院信息,否则只能自费住院;
3、原则上不准许在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
4、如果学生已经缴纳医保费,在定点医院查不到身份证注册信息,请立刻与学校医保办公室联系。
四、在非定点医院或市外住院的报销流程:因是自费住院,出院后→→备齐所需资料交学校医保办→→医保办将资料转交东湖高新社保处审核→→审核通过→→如无特殊情况发生(医保系统升级等)武汉市医保中心办理将赔付款转到学校账户→→校财务处发到学生的银行卡上。(报销时间耗时2月余,报销周期长)
五、建议同学们尽量在武汉市定点医院就医,一来武汉市医疗资源丰富,医疗护理水平相对较高:二来只需按比例支付自付的部分,不须全额支付住院费;第三在外地住院报销时首先要在全额的住院费上扣除10%,余下的再按比例报销,而在同一级别的武汉市医院住院则不扣10%。。第四无须提供繁杂的材料;而在外地住院治疗,出院后报销的手续繁杂,要提供的材料多,材料要求高且缺一不可,报销周期长,(特别是毕业生,有时毕业了报销款还未到位,如遇医保系统升级改造或寒暑假报销周期会更长)。有些疾病不适合长途跋涉,路途中极易发生危险。不要因为无人照顾等理由擅自回家治疗。
六、紧急转往外院抢救的学生在门诊急救转住院,出院后办理报销手续时除递交住院资料外还须提供当时紧急抢救时的所有记录、抢救清单、特别是发票上要盖急诊章,否则无法办理。(急诊转住院治疗的费用报销须和住院日是同一日内方可有效)
大学生异地或非医保医院住院报销所需资料
u 医院方提供:
1、费用单据(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原件:即盖有医院公章)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病案首页、手术记录、麻醉单、化验单;
5、异地就医须提供医院等级证明
说明:
① 1、2、3、4、5项材料必备(未做手术者不需手术记录),以上材料请学生向医院方索要。4、5、项需结账后到院方的病案室索取。
② 如在住院当天发生了门诊急诊费用(限当天、同一家医院),还需提供急诊时的门诊病历复印件和急诊的收据、费用清单原件(即盖有医院公章)。收据上还要有医院的急诊章。
u 需学校院系或实习单位提供:
8.如在异地实习时发生急病住院需学校和实习单位出具实习证明。
u 本人提供:
9、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0、a.如是寒暑假在老家突发疾病而户口关系已转到学校还要提供户籍关系证明(可到学校户籍科复印);
b.如你的户籍关系在老家或由老家转到学校,而你在寒暑假期间到另外一个地方后突发疾病住院,除要提供户籍关系证明外还要有写情况说明,说明为何到第三方去的原因,情况说明由所在院系书记签字盖章。
请注意:申报受理后二—三个月(长假、寒暑假顺延),报销金额才能由市医保中心转到学校账户,届时请交了报销材料的同学留意医院网站或学工研工网站、看到报销信息后先到医保办签字。报销款是通过财务处发到银行卡上,务必保证你留在财务处的银行卡号的正确,如银行卡号有变动,一定先到财务处更正。
u 温馨提示:
同学们需要住院一定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选择医资力量雄厚的医院,不要随便相信网络、收音机介绍的的一些民营医院的广告信息或同学间的相互传播的小道信息,以免贻误病情。
所有报销材料请于医保办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递交,寒暑假在家住院的学生资料请于开学后一周内递交。每月11-20号为在外就医学生递交住院材料时间(遇假日或周末顺延)。
医保办公室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 8:00-12:00 14:00-17:00(冬季)
8:00-12:00 14:30-17:30(夏季)
作息时间学校同步。
医院值班电话 67883767(24小时)
保健科电话 67883770 医保办电话 67885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