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从11月份开始报销2016年下半年医药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号及单据整理
预约取号。11月1-4日为在职教职工与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预约取号时间,本次医药费报销,继续集中一次性预约取号,报账中途不再办理预约取号,一人一号不得重复。
填写单据。取号同时领取一张“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单”,先填写单据上的基本信息,如:在空白处填写单位、个人电话、工号,姓名,在职工类别栏打“√”,预留报账人联系电话,填写单据数量,医药费收据总金额等。
请将医药费单据整理粘贴好,粘贴单大小为:长:26cm,宽:12.5cm,一次性来医院报账(住院票据不需粘贴)。同时将填写好的报销单位粘贴于医药费单据封面。
二、发号规定
统筹每天发90个号(当日有效),其中:1至50号为上午报账时间,51至90号为下午报账时间。教职工每天发120个号(当日有效),其中:1至70号为上午报账时间,71至120号为下午报账时间。
离退休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医药费报销不需预约取号,报账当天上午8:00现场取号。
本科生、研究生医药费报销请自备零钞(学生住院费用在医保办报销)。
三、报销所需携带的证件及签批
报销医药费的教职工、学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医疗本、转诊单、门诊病历、医药费收据、医药费清单等)到校医院院长办公室(医院3楼301)签字,之后到财务部(医院3楼303室)报销。
四、到账及查询
校医院财务部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医药费报销金额直接转至个人相应银行帐户,其中:教职工医药费转到中国银行卡,离退休人员转至工商银行(已提供中国银行存折者除外)。
报销结束后,校医院财务部将整理本次在职教职工及统筹医药费报销清单,并上传到财务处网页,方便教职工查询。
五、报销时间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报销仅限于2016年下半年发生的医药费。医药费集中报销期间,周一住院结账暂停,住院借款照常(每周一、周五)。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