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从5月份开始报销2018年上半年医药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号及单据整理
预约取号:5月2-4日为在职教职工与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预约取号时间,本次医药费报销,继续集中一次性预约取号,报账中途不再办理预约取号,一人一号不得重复。
填写单据:取号时领取一张“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单”,先填写单据上的基本信息,如:在空白处填写单位、个人电话、工号,姓名,在职工类别栏打“√”,预留报账人联系电话,单据数量,医药费收据总金额等。
请将医药费单据整理粘贴好(住院票据不需粘贴),粘贴单大小为:长:26cm,宽:12.5cm,一次性来医院报账,不受理二次报账。同时将填写好的报销单位粘贴于医药费单据封面。
二、发号规定
统筹每天发50个号(当日有效),其中:1至30号为上午报账时间,31至50号为下午报账时间。教职工每天发70个号(当日有效),其中:1至40号为上午报账时间,41至70号为下午报账时间。
离退休职工、本科生、研究生医药费报销不需预约取号,当天上午8:00现场排队发号。
人员类别 |
医疗类别 |
携带材料 |
职 工 |
门诊医疗费 |
医疗证(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单、就诊医院病历、门诊医药费收据、门诊医药费清单(明细); |
住院医疗费 |
医疗证(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单、住院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明细)、出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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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女 |
门诊、住院医疗费 |
统筹证、转诊单、就诊医院病历、门诊医药费收据、门诊医药费清单(明细),住院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
学 生 |
门诊医疗费 |
医疗证(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单、门诊医药费收据、门诊医药费清单(明细)。 |
住院医疗费 |
找医保办(医院310室)王老师办理,电话67885891 |
三、报销所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及签批(报销医药费教职工、学生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校医院院长办公室(医院301室)签字,之后到财务部(医院303室)报销。
四、到账查询
校医院财务部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医药费报销金额直接转至个人相应银行帐户,其中:教职工医药费转到中国银行卡,离退休人员转至工商银行。
本科生、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款将在报销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打到学号对应中行卡上;学生住院医药费用在医保办报销。
五、报销时间
预约时间 |
报销药费时间 |
人员类别 |
报销时间 |
5月2--4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4:30 |
5月8---11日 |
统筹(职工子女) |
上 午 8:00――11:30
下 午 2:30――4:30 |
5月15---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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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31日 |
教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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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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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八点取号 |
6月12---15日 |
本部离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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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现场报销 |
6月21、22日 |
汉口离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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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八点取号 |
6月25---27日 |
大学生、研究生 |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报销仅限于2018年上半年发生的医药费。
2.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的师生,请先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后,再持理赔单原件及发票复印件、清单等在上述时间内集中报销。
3.医药费集中报销期间(五、六月份),周一住院结账暂停,住院借款照常(每周一、周五)。
特此通知。